五个部门关于选择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的通知

2023-11-19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选择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192号

五个部门关于选择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的通知

工业与信息化、教育、文化与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州、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五个部门关于选择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的通知

实施《虚拟现实与应用领域协同发展计划》(2022-2026年)(工信部联电子)〔2022〕148号)加快虚拟现实技术的实施和推广,促进虚拟现实与应用领域的协调发展,2023年开展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方位

面对虚拟现实(包括改善现实、混合现实)的关键应用领域,收集和筛选一批技术领先、成果明显、能够推广先锋应用的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方位

面对虚拟现实(包括改善现实、混合现实)的关键应用领域,收集和筛选一批技术领先、成果明显、能够推广先锋应用案例的先锋应用案例。关键的选择方向如下:

(一)工业生产行业。对焦工业生产、节能降耗等场景的虚拟现实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在设计、制造、运维、培训、营销等产品生命周期关键环节的虚拟现实关键技术。

(二)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关注文化场馆、表演场馆、旅游场所、特色街区、主题公园、商业领域等场景,特别是在旅游前浏览、虚拟现实整合导航、导游导游、手工艺品展览、历史遗址恢复等方面。

(三)整合媒体产业。聚焦新闻报道、体育比赛、影视动画、游戏社交网络、短视频等综合媒体行业,特别是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新业态的虚拟现实关键技术,如智能化身互动社交网络。

(四)教育培训行业。重点关注中小学、高等教育、职业学校等行业的虚拟现实关键技术,特别是课堂、教研组、实验室、培训基地等场景。

(五)体育健康产业。聚焦室外和室内、有氧和无氧、一人和多人、休闲和比赛等体育场景,特别是在比赛、练习、公共健身等场景中的虚拟现实关键技术;在医学教育、康复治疗、心理咨询等场景中的虚拟现实关键技术。

(六)经贸创意产业。新的经贸活动体验模式,特别是在智能家居装饰、虚拟看房、大型展览、时尚创意、视频会议、在线办公、智能商务区、外卖零售等场景中,是虚拟现实的关键技术。

(七)表演娱乐行业。关注数据表演直播、内容制作、网络表演等场景,特别是舞台艺术、民间节日、歌剧综艺节目等优势资源的虚拟现实关键技术;游戏、台湾娱乐、直播等场景的虚拟现实关键技术。

(八)安全应急行业。对焦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行业,特别是在安全应急演练、智能警察和应急管理信息化等方面。(九)残疾协助行业。关注残疾弱势群体的“信息无障碍”建设,特别是在旅游援助、能力提高、精神护理、社会交流、教育就业、生活购物、文化艺术等方面。

(十)智慧城市产业。重点关注城市视觉管理、个性化智能生活信息业务领域,特别是城市交通、餐厅购物等场景下的虚拟现实关键技术。

申报条件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可以是省级子公司),具有较强的经济水平、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声誉和社会责任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2)实例应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完整的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创新和推广能力,能够集中反映虚拟现实行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领域或单位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和推广价值。(三)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申请,协同实施的单位不超过3个。

(4)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承担,申请项目的商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的申请人和团队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无专利权。

三、工作标准

(1)推荐工作遵循政府指导和公司自愿原则。各省、自治州、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向当地相关单位申报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级。中央企业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省、自治州、市辖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例子不得超过25个。每个计划单列市推荐的实例不超过10个。中间企业推荐的例子不超过5个,不占用地域指标,可直接申报。

(3)各申请人应填写《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申请表》(附件1),并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或体育机构(仅申请一个)报告,中央企业领导小组应向中央企业报告。申请材料规定叙述详细,重点突出,描述准确,逻辑性强。(4)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与平等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主管部门一起审查申请材料,确定推荐的产品和服务名单。例如,主管部门应出示协同盖章的推荐信(附件2)。中央企业要做好领导小组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出示推荐函。2023年8月15日前,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向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陈曦)发送了一式两份应用案例推荐信和申请书。同时,将电子文件(推荐信、扫描申报和可编辑版)发送到邮箱chenxi1@caict.ac.cn。

(5)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组织专家对推荐实例进行评审和宣传,并按流程公布。

四、成效推广

(一)大力开展宣传推广。依托2023年全球VR产业大会等活动平台,开展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宣传推广,扩大优秀案例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渠道,多形式、多方向报道,营造良好氛围。(二)支持规模应用。支持试点示范和宣传展览设计,促进综合应用推广,应用效果显著。

(三)鼓励地区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地方政府从项目审批、政策、资金等资源配套方面适用具有突出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的例子。

五、联系电话

陈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010-68209341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李婷 010-68208243

教育部科技进步与信息化司:吴惠斌 010-66092082

文化旅游部产业发展司:胡阴渊 010-59881424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梁晓彤 010-86092496
张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琛 010-87182078  配件:

  1.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申报书
  2.

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推荐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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