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游戏出版经营企业: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的标准引导,网络游戏出版服务业发展迅速,整体情况良好。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非法公司通过互联网传播色情暴力等游戏作品;一些企业未经批准出版进口网络游戏;一些海外机构在相关展览和会议上大量推广和演出未经批准的海外游戏作品,造成不良社会效应;一些单位未经国务院授权设立网络游戏预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验证,导致反复审计,干扰正常的管理流程。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游戏出版服务的预审批,对境外受权人的网络游戏作品进行审批、监督管理,标准与进口网络游戏相关的展览交易活动,现通知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工作职责的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要求的通知》(国家办公厅)〔2008〕90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规定,新闻出版总署承担“游戏出版物网上出版前审批”。在中国从事网络游戏出版经营管理的企业,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取得具有网络游戏出版服务范围的互联网出版服务许可证。在中国从事网络游戏出版经营管理的企业,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预先批准,并取得具有网络游戏出版服务范围的互联网出版服务许可证。未经批准从事网络游戏出版经营管理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依法查处。
二、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要求,新闻出版总署“重点审批海外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所有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查批准的海外作权人授权进口网络游戏作品,不得在中国进行出版经营管理。违法者将依法取缔,停止经营。
3、新闻出版总署是国务院唯一经授权承担海外作权人授权进口网络游戏的审批部门。如果发现其他单位越权进行预审和非法行政审查,相关企业可以依法向国务院监督部门举报或提起行政诉讼。
4、在中国举办的各种游戏展览和销售节日中,涉及海外游戏作品展示、演示、销售、推广的,必须按照进口网络游戏的审批要求提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违者将依法取缔,并追究举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有关企业的责任。
5、相关报刊、杂志、网络媒体不得报道、宣传上述违法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六、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该地区的相关产业和活动进行集中清理。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网络游戏出版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2009年7月1日
